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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收费项目有学费、公寓费、和代收书费、代收体检费。 2000年至2015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吉教计字【2000】6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价综联字【2010】44号、吉政办发【2007】28号文件执行。2014年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对收费情况进行测算生均办学成本远远高于收费标准,故提出关于教育调整收费标准的请示上报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教育厅。2015年吉省价综【2015】102号文件调整学费收费标准从2016年招生执行新收费标准。 现将2016年收费标准调整备案表公布如下: 2015年之前收费标准备案表如下: 多年来我院一直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收费文件执行,教材费、体检费根据文件精神代收,待学生毕业后结算,多退少补。体检费在学生体检时一次性付给医院。从不存在多收费,乱收费现象。学生及家长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到财务处询问。若发现多收费、乱收费可去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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