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0-09   浏览次数:1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吉教职成字[2015]2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院教师和企业人员之间的交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教师的综合职业素养,现将2015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我院专职专任的专业课教师(含专业基础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二、      认定程序

(一)申请。根据《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附件1)基本条件的教师提出认定申请表,填写《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及资格证书等资料,由人事处进行初审。

(二)公示。经初审合格后,学院网站公示3天,

(三)材料申报。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处进行汇总后统一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审核报批。

(四)申报材料。教师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各一式2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表》一式3份。

(五)高职教师申报专业分为20大类:

编码

专业名称

01

农林牧渔类

02

交通运输类

03

生化与药品类

04

资源开发与测绘类

05

材料与能源类

06

土建类

07

水利类

08

制造类

09

电子信息类

10

环保、气象与安全类

11

轻纺食品类

12

财经类

13

医药卫生类

14

旅游类

15

公共事业类

16

文化教育类

17

艺术设计传媒类

18

公安类

19

法律类

20

其他类

三、时间安排

1012日前接收申报,逾期不补报。接收材料形式:纸制材料和电子版报到人事处、人事处电子邮箱hr@cctourcollege.com.cn,电话:89811025 

四、要求

(一)申报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禁弄虚作假。

(二)具体标准条件参照附件1:《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

  本次申报时间紧迫,望申报人员严格按学院要求的时间提交材料。

附件1: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认定标准

附件2:申报表

人事处

201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