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吉教职成字[2015]2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院教师和企业人员之间的交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教师的综合职业素养,现将2015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我院专职专任的专业课教师(含专业基础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二、 认定程序
(一)申请。根据《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附件1)基本条件的教师提出认定申请表,填写《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及资格证书等资料,由人事处进行初审。
(二)公示。经初审合格后,学院网站公示3天,
(三)材料申报。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处进行汇总后统一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审核报批。
(四)申报材料。教师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各一式2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表》一式3份。
(五)高职教师申报专业分为20大类:
编码 | 专业名称 |
01 | 农林牧渔类 |
02 | 交通运输类 |
03 | 生化与药品类 |
04 | 资源开发与测绘类 |
05 | 材料与能源类 |
06 | 土建类 |
07 | 水利类 |
08 | 制造类 |
09 | 电子信息类 |
10 | 环保、气象与安全类 |
11 | 轻纺食品类 |
12 | 财经类 |
13 | 医药卫生类 |
14 | 旅游类 |
15 | 公共事业类 |
16 | 文化教育类 |
17 | 艺术设计传媒类 |
18 | 公安类 |
19 | 法律类 |
20 | 其他类 |
三、时间安排
10月12日前接收申报,逾期不补报。接收材料形式:纸制材料和电子版报到人事处、人事处电子邮箱hr@cctourcollege.com.cn,电话:89811025
四、要求
(一)申报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禁弄虚作假。
(二)具体标准条件参照附件1:《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
本次申报时间紧迫,望申报人员严格按学院要求的时间提交材料。
附件1: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认定标准
附件2:申报表
人事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