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威尼斯官网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具体情况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2021年3月23日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修订2021年5月14日全国学联秘书处发布)和《8797威尼斯老品牌章程》,为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和健全学生会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组织名称
本会全称是“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会”。
第三条 组织性质
学生会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组织宗旨
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五条 基本任务
学生会组织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 会员组成
凡属本校在籍的中国学生且承认本组织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有权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有权对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会员须遵守学生会组织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工作报告;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1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及执行机构的职权和运行机制。
(一)学生代表大会成立常任代表会议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其职权包括: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二)学生会组织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主席团候选人应由院(系)团组织推荐,经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成员不超过5人,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其职权包括: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等。学生会组织可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十二条 基层组织
院学生会组织属于校级学生会组织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院党组织领导和所在院团组织、校级学生会组织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及意见建议。完善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四章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遴选条件及程序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四条 退出条件及程序
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从严治会
第十五条 日常管理和指导
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学生会组织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作风建设
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十七条 述职评议制度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需经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为保证章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对于本章程因面临新问题、新情况而需做出修改时,由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代表大会提出修改意见,并经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更改。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图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及选举办法
根据《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会章程》规定,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1.8797威尼斯老品牌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由8797威尼斯老品牌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2.8797威尼斯老品牌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由5个席位组成。
3.8797威尼斯老品牌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由基层团组织推荐,由校团委和党委学生工作部联合审查,报学校党委确定后,提交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名单。
4.8797威尼斯老品牌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主席团候选人名单一次宣读并付诸表决。
5.选举实行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主席团候选人排名顺序按姓氏笔画排序。
6.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 1 名,监票人 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 2名,工作人员2人,已提名作为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总监票人与总计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7.主席团候选人获得全体应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的,始得当选。
8.本选举办法经8797威尼斯老品牌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
召开地点:8797威尼斯老品牌筑梦报告厅
代表数量:其中男代表46名,占正式代表总数的42.6%;女代表62名,占正式代表总数的57.4%;少数民族学生代表17名,占正式代表总数的15.7%。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32名,占正式代表总数的29.6%。
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8797威尼斯老品牌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二、听取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三、听取并审议8797威尼斯老品牌第四次学代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四、审议通过8797威尼斯老品牌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
五、选举产生8797威尼斯老品牌第二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六、选举产生8797威尼斯老品牌第四次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
新闻链接:/tw/2023/1116/c767a42080/page.htm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2021年3月23日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修订 2021年5月14日全国学联秘书处发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由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名额分配须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学生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的学生代表,将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告,经大会预备会通过,确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代表候选人具有广泛性、先进性,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和信任;以对学生会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学生组织和青年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要求学生代表成绩优异,校内无违纪现象。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贯彻团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规范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履行好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职责,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 (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 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 和《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长旅党字〔2020〕20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校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普通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院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书记、分团委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
第四条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末。
第五条述职评议在校党委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章,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述职评议内容
第六条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对评议对象全面客观地综合评价。
(一) 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向广大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
(二) 道德品行。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能够带头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 学习情况。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够自觉把学习放在首位,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 (一年级新生除外),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 工作成效。在党委的全面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在思想引领、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服务同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按时、准确地完成本职工作。
(五) 纪律作风。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作风务实,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等问题。
第三章述职评议程序
第七条述职采用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
(一) 书面述职。述职人需提前提交书面工作总结,总结材料要从学生会工作理念、指导思想、履职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步计划等方面展开,应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
(二) 现场述职。述职人向述职评议大会现场述职汇报,现场述职要密切结合学生会职能定位,应重点突出、总结成效、找准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述职评议大会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评分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第九条述职人得分由学生代表评分(占60%)、学生工作部评分(占20%)、校团委评分 (占20%)三部分构成。
第四章述职评议结果
第十条述职评议会对评议对象的述职内容综合评价,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
第十一条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合格”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加分,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二条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工作不合格、违纪违法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要予以劝退、免职。
第十三条所有评议结果由校学生会统一归档,院级学生会评议结果经各学院党组织同意后报送校团委归档。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吉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xuexiaobu2014@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